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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成都高新区小一入学、小升初招生政策

  请家长注意!成都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发布!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和法规和教育部、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前(含)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合乎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前(含)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4月25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学校发布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5月6日—16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根据4月25日各小学发布的登记公告范围选择登记点,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5月19日—22日,因特殊情况未完成联网审核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现场审核。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集体户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6日(工作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提交资料,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成都高新区金熊猫A、B、C类人才子女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6日登录“金熊猫人才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办理。

  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成都市产业领军人才子女等申请入学的,于5月12日—16日登录“成都招考(”进行申请办理。

  6月17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入学结果,同时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

  注意: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真实的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种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月8日前,学校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办理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手续。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教育体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民办小学招生简章经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于4月30日后公布。

  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4日—9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合乎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违规组织招生报名。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6月18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结果。

  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19日—20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符合政策条件的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月23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民办学校空余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3日,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学校。6月25日,教育体育局组织并且开展民办小学空余学位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参与民办小学空余学位电脑随机录取被录取的,以该民办小学学位为最终学位。

  7月8日前,学校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办理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手续。

  在成都高新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于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隐私信息的核对。

  在成都高新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于4月2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经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在成都高新区升学。

  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回成都高新区就读初中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回成都高新区升学的,于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回蓉生信息采集,并携带户口簿、学籍证明、监护人房产证明于4月21日—25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进行现场审核。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集体户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6日(工作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成都高新区金熊猫A、B、C类人才子女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6日登录“金熊猫人才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办理。

  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成都市产业领军人才子女等申请入学的,于5月12日—16日登录“成都招考(”进行申请办理。

  6月3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16日—19日,每位合乎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市直属学校。6月25日,成都市教育局组织并且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第一批次:区属部分初中学校面向全区小学毕业生电脑随机录取。6月26日—28日,教育体育局组织第一批次录取网上报名、开展电脑随机录取。6月28日,在第一批次录取的报名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批次:区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小学毕业生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6月29日—7月2日,教育体育局组织区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小学毕业生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7月2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对于在成都高新区外就读,需回成都高新区升学的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在成都高新区就读的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因户籍变动,户籍地与就读小学不属于同一片区,小升初时申请到户籍地升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小学毕业生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的小学毕业生,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小学毕业生入学。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简章须经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于4月30日后公布。

  (1)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于6月3日—4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直升。

  (2)符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申请入学的,于6月16日—19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6月6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区属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民办一贯制学校报名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录取。

  6月11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6日,教育体育局组织并且开展区属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3日—4日,被民办初中和区属公办初中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种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学的,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6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民办初中空余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7月7日,符合民办初中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初中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名1所有空余计划的民办初中。7月9日,区教育局组织并且开展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报名民办初中空余计划且被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及《成都高新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成高教文体发〔2022〕16号)相关规定办理。合乎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成都高新区公办学校,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小一随迁子女学位安置结果于7月3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公布,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办理入学报到。初一学位安置结果于7月2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法定监护人于7月10日—11日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合乎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成都高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3月—5月开展入学评估,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落实“一生一案”,为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适宜的义务教育。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员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成都高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成都高新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劳动合同和成都市社保(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中仅一方为成都高新区集体户的,需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满半年)等材料,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按规定做好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其法定监护人为成都高新区户籍的,可向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合乎条件后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按照《促进成都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举措》和《成都高新区支持购房人子女就学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办理。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法定监护人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19日—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新生入学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段同一学校(校区),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29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加大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内学校优质均衡;推进学区化治理和集团化办学,支持学(片)区统筹调配教育资源,鼓励名优教师和骨干教师跨校走教,促进校际均衡;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远程辐射,用好“蓉易学”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两端学校教师备课、授课、教研、评价“四同步”;用好教师共享中心资源,促进优质教育人才共享,灵活补充教师资源。

  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健康情况不能在当年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于5月6日—16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缓学,并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提交材料。延缓入学的期限一般不允许超出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未按规定办理缓学手续的学生,申请入学当年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在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中明确设置各学校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学是申请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的必要条件之一。

  充分运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一网通办,简化入学手续,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清理取消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籍注册须通过全市统一入学平台采集和审核,不得为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一致,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实行逐一核对、批量导入。严格转学管理,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强迫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相关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规定,做到学校招生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未经教育体育局备案同意,学校在5月1日前不得开展“校园开放日”,严禁利用“校园开放日”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收集学生个人资料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学校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对违反招生入学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取消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

  落实“阳光招生”,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布招生入学有关信息,加强对招生入学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建立联合查处等机制,严肃查处以招生入学或转学等名义谋取利益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成都高新区中和AB片区的学校实行小学一年级入学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成都师范银都小学面向成都高新南区“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录取办法按照2022—2024年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将通过“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成都高新云芯学校等其他按政策报名录取的学校,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升小】可直达2025成都市小学信息采集和报名入口,获取入学政策、常见问答、咨询电话及划片范围等相关信息!

  2025年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来了,各位家长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

  都江堰市教育局公布了2025年都江堰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细则,一起来看看。

  彭州教育局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制定2025年彭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细则如下。

  近日,青白江区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总体保持稳定,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就近免试入学、公民同招等国家政策,着力深化“入学一件

  2025年金堂小一、小升初入学有哪些要求、流程?具体日程安排怎样?你关心的问题答案都在这里。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2025年蒲江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本实施细则将逐条解读小一、小升初入学政策,方便家长朋友们查看最想了解的事项。

  崇州市民们,想了解更多时间和工作内容请仔细阅读入学政策及日程安排,以免错过办理时间呦。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都区公布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近日,区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标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保持稳定,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就近免试入学、公民同招等国家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健全义务教育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新津教育局公布了2025年新津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细则。

  【导语】:请家长注意!成都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发布!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和法规和教育部、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前(含)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合乎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前(含)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4月25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学校发布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5月6日—16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根据4月25日各小学发布的登记公告范围选择登记点,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5月19日—22日,因特殊情况未完成联网审核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现场审核。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集体户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6日(工作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提交资料,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成都高新区金熊猫A、B、C类人才子女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6日登录“金熊猫人才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办理。

  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成都市产业领军人才子女等申请入学的,于5月12日—16日登录“成都招考(”进行申请办理。

  6月17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入学结果,同时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

  注意: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真实的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种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月8日前,学校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办理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手续。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教育体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民办小学招生简章经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于4月30日后公布。

  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4日—9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合乎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违规组织招生报名。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6月18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结果。

  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19日—20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符合政策条件的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月23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民办学校空余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3日,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学校。6月25日,教育体育局组织并且开展民办小学空余学位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参与民办小学空余学位电脑随机录取被录取的,以该民办小学学位为最终学位。

  7月8日前,学校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办理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手续。

  在成都高新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于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隐私信息的核对。

  在成都高新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于4月2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经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在成都高新区升学。

  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回成都高新区就读初中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回成都高新区升学的,于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回蓉生信息采集,并携带户口簿、学籍证明、监护人房产证明于4月21日—25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进行现场审核。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集体户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6日(工作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成都高新区金熊猫A、B、C类人才子女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6日登录“金熊猫人才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办理。

  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成都市产业领军人才子女等申请入学的,于5月12日—16日登录“成都招考(”进行申请办理。

  6月3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16日—19日,每位合乎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市直属学校。6月25日,成都市教育局组织并且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第一批次:区属部分初中学校面向全区小学毕业生电脑随机录取。6月26日—28日,教育体育局组织第一批次录取网上报名、开展电脑随机录取。6月28日,在第一批次录取的报名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批次:区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小学毕业生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6月29日—7月2日,教育体育局组织区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小学毕业生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7月2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对于在成都高新区外就读,需回成都高新区升学的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在成都高新区就读的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因户籍变动,户籍地与就读小学不属于同一片区,小升初时申请到户籍地升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小学毕业生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的小学毕业生,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小学毕业生入学。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简章须经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于4月30日后公布。

  (1)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于6月3日—4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直升。

  (2)符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申请入学的,于6月16日—19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6月6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区属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民办一贯制学校报名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录取。

  6月11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6日,教育体育局组织并且开展区属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3日—4日,被民办初中和区属公办初中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民办学位最终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种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学的,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6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民办初中空余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7月7日,符合民办初中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初中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名1所有空余计划的民办初中。7月9日,区教育局组织并且开展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报名民办初中空余计划且被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及《成都高新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成高教文体发〔2022〕16号)相关规定办理。合乎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成都高新区公办学校,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小一随迁子女学位安置结果于7月3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公布,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办理入学报到。初一学位安置结果于7月2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法定监护人于7月10日—11日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合乎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成都高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3月—5月开展入学评估,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落实“一生一案”,为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适宜的义务教育。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员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成都高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成都高新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劳动合同和成都市社保(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中仅一方为成都高新区集体户的,需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满半年)等材料,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按规定做好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其法定监护人为成都高新区户籍的,可向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合乎条件后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按照《促进成都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举措》和《成都高新区支持购房人子女就学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办理。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法定监护人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19日—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新生入学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段同一学校(校区),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29日,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加大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内学校优质均衡;推进学区化治理和集团化办学,支持学(片)区统筹调配教育资源,鼓励名优教师和骨干教师跨校走教,促进校际均衡;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远程辐射,用好“蓉易学”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两端学校教师备课、授课、教研、评价“四同步”;用好教师共享中心资源,促进优质教育人才共享,灵活补充教师资源。

  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健康情况不能在当年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于5月6日—16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缓学,并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提交材料。延缓入学的期限一般不允许超出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未按规定办理缓学手续的学生,申请入学当年由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在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中明确设置各学校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学是申请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的必要条件之一。

  充分运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一网通办,简化入学手续,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清理取消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籍注册须通过全市统一入学平台采集和审核,不得为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一致,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实行逐一核对、批量导入。严格转学管理,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强迫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相关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规定,做到学校招生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未经教育体育局备案同意,学校在5月1日前不得开展“校园开放日”,严禁利用“校园开放日”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收集学生个人资料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学校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对违反招生入学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取消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

  落实“阳光招生”,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布招生入学有关信息,加强对招生入学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建立联合查处等机制,严肃查处以招生入学或转学等名义谋取利益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成都高新区中和AB片区的学校实行小学一年级入学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成都师范银都小学面向成都高新南区“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录取办法按照2022—2024年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将通过“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成都高新云芯学校等其他按政策报名录取的学校,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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